没子宫可以怀孕吗?谈代理孕母

有些妇女被上帝开了玩笑忘了给子宫,或因子宫长肿瘤而切除,以致无法受孕,此时需藉助她人子宫才有机会受孕,也就是所谓的「代理孕母」。
2007-12-20 2019-07-26

怀孕必备三要素:健康之卵子(Oocyte)、精子(Sperm)、及子宫(Uterus),任何夫妻只要具备这三个条件就有机会受孕,但有些妇女被上帝开了玩笑忘了给子宫,或因子宫长肿瘤而切除,以致无法受孕,此时需藉助她人子宫才有机会受孕,也就是所谓的「代理孕母」。

门诊偶尔会遇到要求代理孕母之个案,她们通常都已自己找好代理者,只求医师协助安排试管婴儿(IVF)疗程而已,但碍于台湾「人工生殖法」限制(2007.3 颁佈实施),目前仍无法协助她们完成心愿。(按人工生殖法只允许借卵子或精子)。

没有子宫之妇女想拥有小孩有两种解决方式:

  1. 领养他人小孩
  2. 寻求代理孕母

前者需经一定之法定程序排队等候,等待期长且可遇不可求,并非每位妇女都能幸运领养到小孩,所以最实际有效的方式就是直接找代理孕母,利用自己的卵子及先生之精子进行体外受精及培养,再将胚胎植入代理者子宫,如果成功怀孕,将来生下来的小宝宝会有两位母亲,一位是基因母亲,另一位则是生育母亲。

长久以来,因為代理孕母易衍生出许多难以预期之纠纷,所以多数国家都禁止代理孕母,纵使在美国也只有少数州允许此项行為,台湾目前是禁止的,所以想寻求代理孕母者只能自求多福了。

由于生殖医学的突飞猛进,许多生育技术瓶颈早已突破,几乎可以完全协助所有想怀孕之夫妻实现心愿,但碍于伦理、道德及法律之争议,以致有些人仍无法享受科技进步所带来的美好生活,也许法律可以更人性化一点?立法速度可以更快一点?少数及弱势族群可以更被重视?有一天她们就可以不再如此宿命了!

法律是用来规范社会秩序,解决社会问题,但也常造成新的社会问题,其实要立法解决代理孕母并不困难,只要观念及想法改变、游戏规则周详、执行层面多费心,相信再複杂的难题都可以被克服,盼望不久将来不再有女人因无子宫而不敢交男友或结婚,或者因此造成婚姻上之缺憾。

*医疗行為需与医师讨论进行,本篇文章仅反映当时治疗状况与建议